LOGO侵權?我可以使用偶像團體的LOGO再設計,販賣相關的周邊嗎?

對於每個追星族來說,購買周邊無疑是對偶像最直接的支持。

明星公仔

官方推出的周邊商品因商業考量推出的種類往往不會太多且又較為昂貴,而沒有推出的種類依然會有需求,自然就會吸引商人及有製作能力的粉絲來提供非官方商品。

但是無論利潤多或少甚至沒有,無論是否是自己花時間加入自己的創意製作的成品,終究是利用偶像形象來進行金錢交易。

私自販賣自製偶像周邊真的有那麼糟嗎?如果想要合法的賣又該怎麼做呢?

每個人的臉都有肖像權,今天哪怕是隨便用手機拍下路人的臉,都算是一種侵權行為,更遑論將其散佈或著用於營利。

而偶像因為是公眾人物,雖然可以隨意拍攝和PO上網,但是如果用於營利或著不恰當的隱射,依舊屬於違法行為。

肖像權

至於LOGO和偶像的專屬服裝則是受到著作權及著作財產權的保護,在未經過同意的情況下用於營利會侵害到創作者及經紀公司的權益,理所當然也是不合法的。

那麼到底該怎麼做才能合法販賣偶像周邊呢?

最穩的方法當然就是直接聯繫偶像所屬的經紀公司,也就是請官方直接授權。但是經紀公司考量到偶像形象、行銷策略等因素,不可能給予所有非官方創作公開販售的權力。

如果還是希望自己的創作能散佈出去,可以透過交換、贈送等方式分享給其他粉絲,要是能爭取到足夠的關注與好評,說不定還能回頭爭取到與經紀公司合作的機會也說不定。

交換禮物

吾惱知道有些粉絲是為了爭取購買官方周邊、活動門票的資金才會想要透過自製周邊來賺錢,但是沒有授權就私自利用其形象來營利的行為,其實就跟山寨、偷竊一樣,會對偶像造成傷害及損失。

如果真的想透過這種方式賺錢,切記一定要遵守相關的法律、規定,千萬不要尋求旁門左道、投機取巧,以免弄巧成拙,惹上大麻煩。

重點筆記與補充說明:

  •  不管是LOGO設計,還是周邊製作,若有使用到他人著作或版權所有的資產,就必須得到原著授權,否則不得用做營利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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